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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发布时间:2016-8-25 9:23:38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证券代码:000650证券简称:仁和药业公告编号:2014-024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和集团”)通知,其已于2014年9月9日与境内关联自然人杨潇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协议方式转让其持有的部分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以下简称“仁和药业股票”)。

  一、交易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具体变动情况

  (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同日刊登的《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和(二)》。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情况

  1、名称: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地:樟树市药都南大道158号

  3、法定代表人:杨文龙

  4、注册资本:18,818万元

  5、营业执照注册号码:2248

  6、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中药材种植,药材种苗培植,纸箱生产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包装设计,广告策划制作,建材、家电五金、百货化工(化学危险品除外)、机电(小轿车除外)、电子产品、文体办公用品、通讯器材(无线电发射设备除外)、汽车配件、金属材料(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批发、零售。

  8、经营期限:自2001年7月6日成立长期

  9、税务登记证号码:赣国税字5186号;樟地税证字

  5186号

  10、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姓名或名称:杨文龙、肖正连

  11、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在重组九江化纤和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公司控股股东仁和集团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此外,控股股东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还作出如下特别承诺:所持有的仁和药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或转让。承诺人同时保证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截止本信息披露日,该承诺已经履行完毕。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

  (二)受让方情况

  受让方:杨潇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仁和集团董事长杨文龙先生之子。杨文龙先生直接持有仁和集团73.11%股权。

  三、本次交易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杨文龙先生持有仁和集团73.11%股权,仁和集团持有上市公司仁和药业44.54%股权,杨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仁和药业股权。本次权益变动后,仁和集团持有上市公司仁和药业29.40%股权,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杨潇先生持有上市公司仁和药业15.14%股权。

  股权关系如下:

  其中杨文龙与杨潇为父子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述公司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董事会

  二O一四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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